2、全面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服务流程
完善市政管网配套
在土地出让时,组织供水、供气企业参与配套核查,确保土地具备基本建设条件,做到“三通一平”(通水、通路、通电和土地平整)。
统筹区域水、气需求,合理布局市政管网建设,提前预留水、气管线资源,减少供水、供气企业一次性投入。
提前获取用户需求
各地供水、供气企业通过“浙江省水气报装管理系统”获取非居民用户信息后,应主动对接,掌握用户用水、用气需求,根据接入地点的不同和用户要求,确定是否需要在地块红线外增设接入管线,并将后续报装申请等事项告知用户。
提前开展外线施工
对需要在地块红线外增设接入管线的,供水、供气企业提前开展市政管网接水接气预留口至地块红线的支管设计。在告知用户接口位置后,开展施工报批及建设工作。
厘清报装服务边界
提前介入时,用户提出需要将用户产权内配套管线的设计和施工委托供水、供气企业实施的,属于报装延伸服务,不计入报装环节、时间。供水、供气企业不得凭借其提供公共服务的优势地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延伸服务。
3、全面实现外线接入工程联合审批
用水、用气报装外线接入工程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审批系统)外线接入工程联合审批模块,在8月底前实行“一窗受理”、联合审批和限时办结。
“一窗受理”
各地行政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或并联审批平台统一受理供水、供气企业或用户提交的外线工程行政审批申请材料。
材料初审
窗口或并联审批平台受理申请后,由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负责项目资料初审,牵头提出外线工程涉及的许可事项和审批部门,并答复是否受理的意见。
联合踏勘
审通过后,由各地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现场联合踏勘,确定最优的工程路由方案,由各部门现场会签确认。部门未派人参与视作默认。
出具意见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由各地自然资源部门汇总并反馈路由规划和施工方案审批意见,已有并联审批平台的由各部门自行网上填报并汇总反馈。如遇资料不完善或需专家评审,时间另计。供水、供气企业或用户根据审批意见完成施工方案调整。
联合审批
施工方案完善后,由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发起相应许可事项的联合审批。已有并联审批平台的由系统触发联合审批流程。各部门按照时限要求反馈意见,逾期视作默认。
通知取件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到审批意见后通知供水、供气企业或用户领取规划及施工许可综合审批单。已有并联审批平台的通过网络推送审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