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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 浙江车辆转籍全省可办
2019-04-10 18:00:00 来源:“最多跑一次”官方微信号 责任编辑: 吴越

  10项新措施明细

  1、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2、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3、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 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 对跨省(区)异地申领的,在办理现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4、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

  ◆ 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试点,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同时各省(区)至少再选择1至2个城市推行。(120个试点城市详细名单详见本期第三条。)

  ◆ 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5、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 申请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 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6、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 当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 推行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已实现与银保监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网的,实行机动车抵押信息网上转递,公安交管部门网上比对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