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主要举措
❂ 对象定向精准
为全市低收入农户投保,并实行动态管理。
❂ 财政承担保费
全市扶贫健康保险由市财政全额承担扶贫健康保险保费,2017-2018年市财政共投入保费646.24万元。低收入农户参保零出资。
❂ 保险责任精准
2017年,结合自身实际试点,参保人可享受1万元的意外死亡、2万元的意外残疾、3万元的医保目录外住院(含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补偿等保障权益。
2018年,将住院医保外费用最高赔付额提高到5万元,增加1000元非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死亡、残疾赔付额保持不变。
2019年,通过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招标,将住院医保外费用最高赔付额提高到10万元,理赔起付线从1000元调整到200元以上,给付比例从原来最低档20%调整到40%,最高档原来50%调整到70%;意外残疾最高赔付额提高到5万元;取消非意外身故、意外死亡保险。
❂ 理赔直付便捷
市扶贫办、社保局、保险公司三方合作,开通住院“理赔直付系统”,保险对象只要一住院,就能精准识别、精准赔付,人寿保险公司主动对接民政、公安、残联等部门,主动发现投保对象身故、残疾等理赔事故,保险公司建立理赔专员队伍,开展“五免理赔”(免申请、免填单、免资料、免临柜、免调查)主动上门服务。
❂ 政策家喻户晓
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农村工作指导员、村两委干部、理赔专员进村入户,将保险宣传单逐一张贴到村,保险告知书逐一发放到户,对文化程度不高或残疾智障对象上门宣讲政策,做到保险政策、理赔办法家喻户晓。
❂ 监管机制有效
定期召开扶贫健康保险工作会议,对政策宣传、理赔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会商。市审计、纪委也多次对扶贫健康保险开展审计、督查。保险公司建立常态化内部检查机制,定期分析理赔数据,比对理赔事故,做好理赔服务。
02主要成效
❂ 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2017年度保单,全市参保对象中已有1233人获得理赔款114.72万元,最高赔款2.6万元。2018年度保单已有3305人获得理赔款308.68万元,最高赔款3万元,部分理赔仍在进行中。
❂ 解决了商业保险范围局限性问题
低收入农户大多是“病、残、老”,这些对象是商业保险不予投保的对象,而扶贫健康保险是对低收入农户群体集体投保,只要是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就可以享受相应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