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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一抖向“牢房里”错转2.3万元 经调解拿回全款
2018-12-28 09:04:23 来源: 温州晚报 通讯员 朱江 记者 周蓓蓓

  12月16日,洞头男子陈先生因粗心,通过手机转账误将23000元汇给了陌生人。昨天,洞头区人民法院表示,陈先生通过向该院起诉,经调解拿回了全款。

  陈先生今年29岁,家住洞头区大门镇。12月16日晚9时许,陈先生准备转账给其妻子还款,未料在使用手机银行进行转账时,手一抖把23000元转给了一个陌生账户。发现错转的陈先生先到银行查询该陌生账户信息,发现该账户属于永嘉人肖某所有,而肖某正在监狱服刑。这该怎么办?无奈之下,陈先生向法院起诉。

  洞头区人民法院受理后,派人到肖某服刑地进行核实,查明陈先生和肖某双方之间没有需要经济往来的其他情形,确认23000元属陈先生转错账,肖某取得该款没有合法依据。经调解,肖某将错转款项全部返还。

  经办法官提醒,手机转账时一定要认真核实收款人的姓名和账号等信息,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发生转错的情况,要迅速查询对方身份并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银行和公安机关帮助。在双方协商解决未果情况下,要收集各类证据向法院提起不当得利的诉讼,这类诉讼由对方住所地法院管辖,但遇到对方服刑的情况,则要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诉讼中为避免对方将款项转走,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先冻结对方银行账户。


标签: 转账;先生;区人民法院;手机;起诉;调解;服刑;法院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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