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东阳市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联合下文,就进一步规范东阳学校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东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收费为每生每学期500元。
“校内托管服务不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但它是体现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昨天,东阳市教育局局长顾在响说,托管是基于学生家长自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由学生所在学校为主具体承担的具有公益性、非普遍性的服务。
一校一方案
切实做到“三个不”
据悉,小学校内托管服务对象范围为放学后家长接送有困难、托管有需求的小学生。托管服务对象应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具体托管时间是每周5个单位时间,即周一至周五放学后,一般45~90分钟,根据季节调整服务结束时间。
根据规定,校内托管服务由各学校制定具体内容,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主要是组织学生在校园内自主阅读、课后作业、体育锻炼、社团活动等。学校面向全体学生的拓展性课程活动和部分学生参加的校艺术队、体育队等不属于校内托管服务范畴。同时,要做到“三个不”,即“不上基础性文化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根据合理分担、规范收费的原则,东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收费每生每学期500元,其中20%上缴教育局,统筹用于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托管服务收费用于教师薪酬、日常管理、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及平衡小规模学校学后托管服务支出等。
有条件准入
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困难家庭
昨天,东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刘向远介绍:“开展小学放学后托管服务,是帮助家长破解因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学生难题、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矛盾。”
她表示,校内托管服务面向特殊群体而非全体学生,学校托管服务对象审定坚持有条件准入、统筹安排,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原则。同时,坚决禁止学校把校内托管服务变成“培训班”“补课班”;坚决禁止学校借托管服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或组织实施校内托管服务,坚决禁止学校借托管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综合施策
努力做好让家长放心的事
记者获悉,东阳市教育局自去年11月起开始试行小学1到4年级 “学后托管”服务,先后有27个中心小学根据自身条件,开展了“学后托管”特色服务。
该意见强调,学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应以本校在职教职工为主,鼓励学校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等担任义工,一起参与托管服务工作。在学校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各学校要为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托管服务,努力做好让家长放心的事。
该意见指出,每所学校必须制定好《学校学后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参加服务的教师职责、家长职责、教师工作安排、参与学生名单、学校与家长签订的服务协议书、安全应急预案等。而且,学校还将托管服务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