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们应缴税费约为11.81万元,减免7.08万元,实交4.72万元,能省下这笔钱得益于小微企业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昨天,清算了年终账目,结算出享受的优惠,永康市贵人杯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谢女士不禁为税改政策点赞。
贵人公司主营不锈钢真空杯等,近年来,消费升级推动产业升级,该公司加速产品升级换代,在企业成长阶段亟须资金支持。
近几年在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中,永康市国税局积极发挥税收职能部门作用,通过办税员例会、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税务学堂等方式,大力宣传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减免条件、管理方式、办税程序、申报方式等,并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咨询服务岗,实行首问负责制。
“截至去年11月15日,全市已有55647户小微企业累计免征增值税约1.57亿元。”永康市国税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王新格说,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将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的截止期限由去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将不断扩大范围,让更多小微企业受益。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时限的延长,向永康市众多小微企业传达了利好消息。作为政策受惠企业之一,谢女士说,公司已连续两年受惠,政策优惠的延长,能让企业将节省下来的费用用于新品研发,同时引进机械手等设备,缓解用工难。这一政策也为小微企业创造更大的生存及发展空间,鼓励小微企业注重自身品牌质量,将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