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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地铁逃票3次以上 逃票信息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2018-10-31 08:41:12 来源: 杭州网 见习记者 陆骁 记者 魏奋

  昨天,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一项非常有杭州特色的条款——“提供移动支付进出站设施”被纳入条例,令大家眼前一亮。

  根据杭州地铁的统计,目前乘客使用移动支付比例占1/2,市民卡占1/3,余下为现金购票。杭州地铁相关人士表示,把新事物、新服务在地方性法规中予以肯定,在国内地铁城市中还是第一次出现。这也是杭州继2012年规定导盲犬可以上地铁后,立法工作又一次走在了全国前列。

  目前在杭州,如果被发现坐地铁逃票,要按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并加罚5倍。

  新出炉的条例规定,今后,乘客被发现超程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无票、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乘车证件或者持伪造证件乘车的,按照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

  如果屡教不改,问题很严重——条例规定,以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或者其他方式逃票三次(含)以上的,逃票信息按照规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根据条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当与沿线建筑、市政设施等相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出入口应当按照规定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的地下空间、地下过街设施、地下道路相结合或者连通。

  也就是说,今后,杭州地铁的出入口将成为城市空间的有机中枢,市民在进出地铁时,无论从地上空间还是地下通道,都能无缝对接周边的标志性建筑,步行体验将更为舒适、安全。

  另外,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完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试运行和初期运营。初期运营期满一年并且通过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的,方可交付正式运营。

  这意味着,新开通地铁线路将有一年“实习期”,必须初期运营一年后,再通过正式运营前的“安全评估考试”,方可“转正”,正式“上岗”。


标签: 城市轨道交通;杭州市;运营;管理条例;杭州地铁;逃票;证件;移动支付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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