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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一男子将快到期租房转租 涉嫌诈骗罪取保候审
2018-05-31 09:23:46 来源: 金华日报 通讯员 朱一宏 记者 董超毅

  东阳一名男子租期没到就想退回押金,遭到房东拒绝后,他索性当起了“二房东”,在网上发布房屋出租信息,骗得一租客1.5万余元。29日晚,涉嫌诈骗罪的杜某被东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杜某今年20岁,东阳某镇人。年纪轻轻的他是派出所的常客,还曾因犯抢劫罪和盗窃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

  去年8月,杜某和几个朋友在东阳城区朝阳新村合租了一套房子,过了半个月,朋友就搬走了,房子里只留下他一个人。当时,杜某想找房东退回押金,遭到拒绝。在房租快到期时,杜某萌生了将房子转租骗钱的念头,他在网上发布了房屋转租的信息,过了几天,女子小玲(化名)看过房子后,决定租1年。随后,她通过微信转账给杜某600元作为租房定金。

  去年10月23日上午,小玲在朋友陪同下,和杜某签订了为期1年的房屋租赁协议,并当场交给了杜某1.46万元现金,这其中包括1年的房屋租金、2000元押金和200元钱的两罐煤气钱。当天下午,小玲打扫完卫生后入住。

  “10月31日下午5点左右,有个自称房东的女子给我打电话,让我交这个月的房租,我说我已经交了一年的房租了,她说我受骗了,叫我报警。”小玲才知道自己遇到了骗钱的“二房东”。

  事后,杜某从小玲的口中得知事情败露,退给了小玲2000元,承诺余下的钱在一个月之内退还。但之后,杜某就人间蒸发了。

  东阳市公安局吴宁派出所经过连续几个月的布控,于5月11日中午,在东阳城区一酒店内将杜某成功抓获。次日,杜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各承租户,租房时首先应查看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如果是二房东出租,必须要联系上房东,查看房产证,还有房东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并保管好单据,避免上当受骗。


标签: 房东;二房东;押金;涉嫌诈骗罪;公安局;房租;房子;房屋出租信息;取保候审;租房
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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