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25日,方明急匆匆地打了个电话来,说自己欠了很多钱,要跑路了。林惠当即说“离婚”。
8月31日,两人协议离婚,车和一套经济适用房归女方(当时车款和房款也均为女方和娘家支出)。
9月1日开始,林惠的手机每天都有陌生人打来要债,也有人闹上家里,说是再不还钱,要上手段了。
这个瘦弱的女人对电话里的债主说,你白天不要去,等我下班,6点钟到家找我,把欠条拿来。
她给所有的债主排了个班,让他们分不同的日子上门来。
上门后,林惠拍下债主的模样,拍下债主的借条,然后以一个专业的财务素养(林惠在单位里担任财务工作)登记在册,然后平静地跟债主说:“好了,你们要的是钱,闹上门来只有我一条命,对你们来说也没用,你们去法院起诉吧。”
十几个欠款案高度相似
这20多个起诉方明和林惠的案子,1月18日瓶窑法庭这一组是最先开庭的,涉及金额200余万元。
当天排了15个,大多数案件原告本人即债主都没有来,而且案情高度相似。还有,好几个不同债主请的是同一个律师。
第一个案子,一个自称是空调工的人仅仅告了方明一人,出示借条方明欠他13万元。法庭当庭判决,方明应该归还这13万元。
除此之外,其他案件都是将林惠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高度相似,法官依法合并审理。比如,大多数都是律师出庭,基本上递交的证据也都是两份,一是借条,以说明借钱事实;二是结婚证和离婚审查处理表,这个主要是看时间节点,以证明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统统发生在2017年上半年,直至离婚前两天。
林惠的代理律师是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的柯溪和陆霞,他们的答辩主要有两方面:债务有没有真实发生;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不能仅凭一张借条就认定债务存在。
现在没有其他付款凭证,比如银行转账流水等。而且这些总金额高达数百万元的出借款项,原告们都说是现金交付,那么分别是什么时间,在哪里交付,交易细节是怎么样的,为什么有的连利息都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