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的婚姻,留下了什么?
前一天在民政局签好离婚协议,拿了离婚证,他仓皇而走。她叫住他:“慌里慌张的,干什么?”
第二天,她就知道了他为什么慌张。纹身的,赤膊的……一个个接连上门,“你老公欠了我们钱”。
林惠(化名)把传票铺了满满一桌子,给钱江晚报记者看。
林惠收到的20多份传票 肖菁/摄
去年8月31日,林惠和方明(化名)离婚,方明跑路。
在接下来的半年里,不断有债主上门。根据借条,方明在离婚前半年欠下了400多万元的债务。
后来债主纷纷起诉,告的是: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为共同债务,要女方一并承担。
2月6日,余杭法院良渚法庭将起诉到他们法庭的15起案子做了判决。判决将债务认定为方明的个人债务,由方明个人承担还款责任。换句话说,在这些判决中,前任的欠款,不用女方还。这是一个很有法律价值的判决。
离婚第二天
十几个债主找上门来
两人是大学同学。林惠是杭州人,方明的老家在余杭农村,在大学里他俩算老乡。毕业数年后,2001年,两人结婚。
根据瓶窑法庭进村走访,村民们有个说法是,方明是上门女婿。
不管算不算入赘,确实林惠家经济条件要比方明家好一些。隔阂似乎也是从这里开始的,用林惠的话来说,度蜜月的钱都是我家出的。
2005年,女儿出生。方明的经济状况依旧没有起色。
据说方明在瓶窑开了一家装饰材料公司,但是一直都没赚到什么钱。
林惠说:“买房买车养女儿,统统都是我父母和我的钱,他一分钱都没有拿出来过,他的公司我从来没有过问过,也从来没有去过。”
林惠妈妈也说:“我们家是老杭州,在城南有房子,租金每个月有1万多,我们两老也有退休金,女儿这里,一直是我们贴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