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舟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89件,立案102件,党纪政务处分89人
加强政治生态动态分析评估;突出主责主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化政治巡察,精准发现问题、落实整改……记者昨从市纪委监委获悉,今年以来,舟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舟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89件,立案102件,党纪政务处分89人。
上半年,舟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聚焦“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政治生态动态分析评估,对6家市属单位开展政治生态专项执纪监督,探索构建政治生态评价机制。同时结合舟山实际,开展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等专项督查,查处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起、处理5人,14名领导干部因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不力受到问责。协助市委推进“清廉新区”建设,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实施和“四个舟山”建设。
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舟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七个一”活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今年上半年,舟山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起,处理49人,党纪政务处分28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1起县处级干部涉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对1起涉恶腐败及其背后“保护伞”问题进行深挖细查,党纪政务处分2人。
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建立舟山市监察留置所,配强公安监察留置管理力量,全面履行监察职能,规范使用各类监察措施,严格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共对6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
监督全覆盖,巡察再发力。上半年,舟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监督资源,推动形成任务统筹布置、力量统筹调配、工作统筹推进的“一盘棋”监督格局。深化政治巡察,市委第三轮巡察完成两批共12家单位的常规巡察,创新“1+1”反馈、整改情况公开通报等举措。据统计,巡察共反馈各类问题234个,移交问题线索52件,立案11件1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件2人,1名科级干部在巡察期间被采取留置措施,实施诫勉谈话16人,约谈提醒96人,清退个人各类违规所得261万余元,挽回国家财政资金损失320余万元。 加强执纪监督和派驻监督,推进派驻机构片组协作实体化运作,强化对派驻机构的业务指导,并注重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舟山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37人次,同比增长31.67%,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0.3%、24.9%、7.2%和7.6%。
深化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听取12家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创新“两个责任”考评办法,全面运行“互联网+两个责任”在线考评平台……今年上半年,舟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一系列制度创新,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精耕“责任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此外,舟山市纪检监察系统持续深化“争做岗位模范标兵、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掀起“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热潮,通过“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等活动,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建设,致力于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