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龙湾区监委获悉,温州市海滨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农投公司”)原临聘人员周技新利用其协助政府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据较大,涉嫌受贿罪被立案调查,后被移送龙湾区检察院。这是监察法颁布实施后,龙湾区对党政机关编外人员采取监察调查的典型案例。
海滨某阀门公司邱某某的厂房因教新村改造被海滨街道要求腾空,该企业将设备搬至高坦工业区。不久后高坦工业区也启动了拆迁,而当时腾空后的原厂房因规划调整未被拆,海滨街道亦未支付拆迁补偿款,于是,邱某某又搬回原厂房内生产。
2016年市里开展“清零”工作,政府要求该企业再次腾空并进行拆除。损失巨大的邱某某不愿意签署拆迁协议。后海滨街道将此事交由农投公司处理,并且承诺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量提高补偿额度。在具体交接过程中,农投公司临聘人员周技新向邱某某提出,可以帮邱某某把厂房搬迁损失费提上去,但是操作起来可能需要一些费用。邱某某答应了。
2017年6月,周技新找到温州某资产评估公司董事长与资产评估师杨某某,请他帮忙修改该企业的拆迁评估报告并提高评估价值。不久后,邱某某收到“好消息”,称只用10万元就可以提高60万的搬迁损失费。
实际上,已经完成并签收的评估报告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随意更改的。该企业早在2012年12月25日已完成拆迁评估,并于2013年8月2日由农投公司王某某签收。但周技新以被拆迁户有异议为由,获得其签名与街道盖章,通过增加主要设备数量、修改部分成新率形成一份虚假的表格,并在这些不存在的新增设备的备注栏上标明“已搬离”。做完这张表格后,他们将原先的评估报告收回作废。周技新将从邱某某处要来的10万元取出5万元给了杨某某,剩下的5万元进了他自己的口袋。
然而,邱某某并未如愿拿到约定的拆迁款,愤而前往龙湾区监察委举报。在接受调查后,周技新主动退赃,但等待他的仍将是法律的制裁。“无论是‘正式人员’还是‘临聘人员’,只要履行了公权,就要接受法律的制约。”龙湾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