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汪子芳 通讯员 温公宣)将电动车骑到了机动车道上,面对执法的交警,温州一男子竟然挥出一记猛拳,致使民警辅警受伤住院。
3月30日下午2点,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三中队民警在龙湾区龙海路执勤,依法查纠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下午2点26分,一辆行进在机动车道的电动车被民警拦住。“停一下,道开错了,要在里面开。”面对交警的劝阻,男子不以为意。交警几次要求他配合查纠,男子十分不耐烦,一边说话一边骑着车子往前冲想要离开。就在交警进行阻拦的时候,男子右手挥出一记猛拳,打在交警的脸上,将执勤的潘警官打倒在地。一旁的辅警上前阻拦,男子又仗着身强力壮对其挥拳不断,之后强行骑着电动车逃离现场。
当晚11时15分,温州警方快速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并于当天对其实施刑事拘留。4月2日,张某因涉嫌妨碍公务被批捕。
张某今年28岁,龙湾永中人,一米八的身高,体重有180多斤,时常健身,身强体壮。他挥出的那一记猛拳,导致交警左侧上颌骨多发骨折、颅内出血,而阻拦暴行的辅警也头部外伤,多处软组织挫伤,两人都还在住院治疗。
张某交代,自己骑电动车逃离后,一度非常害怕,逃跑后一直上网搜索暴力殴打警察的后果。“我真的很糊涂,交警纠正我违法行为是对我生命负责,我却恩将仇报。”面对警方讯问,张某后悔不已。
“暴力抗法、妨碍公务严重挑战和践踏法律权威。”温州市公安局负责人介绍,公安部门对此类案件坚持“零容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坚决予以打击处理。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阻碍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更不要以暴力、威胁的方式抗拒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