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平阳县体育局体育中心原会计兼出纳周某,挪用公款200多万元购买彩票。近日,平阳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对她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责令退赔赃款。
周某,今年48岁,平阳人,是一名单亲妈妈。她交代说,因为独自带着年幼的孩子,生活压力很大,2011年,她认识了一些朋友,听说放高利贷能赚钱,便心动要试试。于是,她开始拼命地四处筹钱,办信用卡套现,还找了银行贷款,再把钱拿给别人放高利贷,赚“利息”。然而,她借出去的钱有去无回,自己又欠下了许多债务。
2014年12月,周海平接任了平阳县体育局体育中心会计兼出纳的职务。面对庞大的债务,她决定“冒险”,在自己的工作上做手脚。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期间,周海平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少入账或者不入账的方式,频繁挪用游泳馆的现金门票、游泳培训费和体育中心场地租金等,数额共计275.5万元。
周海平交代,她每次挪用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挪用的近200多万元用于购买“时时彩”等网络彩票,余下部分用来偿还信用卡透支金额等。
她越挪越多,后来止不住了,终于慌了。2017年11月,穷途末路的周海平选择向平阳县纪委投案自首。
平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海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来源:温州晚报
通讯员 记者 周蓓蓓慕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