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了这么多年,我的房子终于有‘户口’了。”11月2日,在温岭市新河镇金路村,陈美春接过了工作人员递来的产权证。当天,温岭市发出首本农房不动产权证,依法保护和增强农民合法财产权益。
一直以来,农房由于建在集体土地上,都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这对保障农民权益及今后农房进入流通市场都极为不利。今年3月份起,温岭市确定新河镇为农房确权登记发证试点镇,全面推进这项工作。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该镇国土分局下派人员同村里工作人员一起,常驻村办公室收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实地踏勘争议农房,为村民办证提供便利。同时,聘请省测绘大队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调查,让15000余间农房测绘数据全部入库。在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时,该镇还为农户免去了测量费用,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接下来,该村200多户村民将陆续领到农房不动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