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2016年体检费13500元在机关工会账户列支,不符合规定”“你单位2015年12月提任中层正职时考察谈话对象仅4人,考察环节不规范”……近日,路桥区委第四轮各巡察组向区慈善总会、区残联、区交建集团等7家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这些问题的发现,得益于区委巡察联动机制的作用发挥。
据悉,该区探索实施区委巡察联动机制,把政治巡察与各部门业务工作相结合,组建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审计局、区总工会4个检查组,采取先于巡察或同步进驻两种方式,分别对各被巡察单位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程建设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工会经费支取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在力量上相互支撑、在工作上相互补位,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巡察工作量大,专业性、政策性很强,涉及各单位各部门及各项政策法规。”路桥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检查组的建立,打破了专业人才紧缺的制约,充分发挥了“小队伍、短平快、流动哨”作用,实现了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为增强工作实效,区委巡察还建立了会商联动制度。巡察组与检查组不定期召开圆桌会议,及时沟通各自发现的问题疑点;通过相互比对验证,提高线索准确性。开展巡察以来,共发现相关问题线索73条。
联动还体现在“巡后”环节。各巡察组将相关问题线索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后,区委巡察办根据工作管理权限,以《交办函》+问题清单的形式,抄告相关业务部门,在问题整改上实现区委巡察和业务部门“双督办”,进一步提高巡察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