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8年度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验收结果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省级样板名单出炉,绍兴市63个小城镇全部通过省级考核验收、28个小城镇获省级样板殊荣。至此,继2017年全市45个小城镇通过验收后,全市108个小城镇全部通过省级考核,成为全省第一批全部通过的地级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
同时,绍兴市还获评2018年度小城镇整治省级优秀市,诸暨市、上虞区、新昌县获评2018年度省级考核优秀区、县(市)。
据了解,全市108个小城镇共实施1877个项目,完成投资189.6亿元。绍兴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实施了一大批民生实事项目。全市共计新建或改造提升公厕1547座、农贸市场115个、垃圾中转站241座,城镇环境卫生大幅提升;全市累计完成道路整治666.9公里,完成乱停车、乱摆摊、乱搭建等“六乱”整治13404起,城镇秩序井然有序;全市累计拆违885万平方米,拆后利用642万平方米,新增或改造提升绿地117万平方米,城镇面貌焕然一新。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绍兴市注重对名人故居故事、历史老街、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和发掘,各小镇因地制宜植入蕴含独特人文资源、人文景观和人文故事的元素,全市小城镇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得到有效保护。
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说,自2017年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绍兴市深入推进小城镇整治,经过两年的大力推进,改善了城镇面貌,补齐了城镇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了城镇居民的生活舒适感、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