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检察院这么重视,养鸭场不再往河道排污了,我还获得了举报奖励金!”10月31日,诸暨市民老赵来到绍兴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从检察官手中接过3000元的公益损害举报奖励金。这是全省检察机关公益损害举报中心成立以来发放的首笔举报奖励金。
今年10月初,老赵向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举报当地一家养鸭场污水直排河道问题。该院将线索立即移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后经检察官实地查看、现场取证等,证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向当地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立即对养鸭场的排污问题进行整改。
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是绍兴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利器”。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公益诉讼线索摸排,举报公益损害,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公益损害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根据《办法》,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名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上述领域中,相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均可进行举报。同时规定,经检察机关依法查实,并符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管辖规定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视为举报有功。对举报有功的人,可以给予500至20000元奖励,监督效果特别好、社会影响特别巨大的可视情增加奖金数额。
此外,举报方式和渠道也十分丰富,包括信函、走访、12309热线、12309网络服务平台等。检察机关将对举报内容及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