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警察执法是公民守法的基本要求。然而,8月27日,柯桥男子刘某骑电瓶车带人被查后,反诬交警打人。事后,该男子被行政拘留3天。
当天下午,刘某途经柯桥城区兴越路与湖西路十字路口,被路面执勤的交警拦下。交警示意男子下车接受处罚。然而在此过程中,刘某多次使用侮辱性言语辱骂交警,并用手拍打交警。交警对其进行了警告,并告知执法记录仪在全程摄像,然而刘某依然不肯罢休。
刘某的不法行为,致使围观群众越聚越多,周围交通也一度受到影响。为了博取同情,他还当众撒谎喊道:“警察打人!”有一位旁观者看不过去,给刘某做思想工作,希望他冷静接受交警的处罚,然而刘某却变本加厉,甚至恶人先告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柯桥派出所先后接到了刘某、交警的报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调取了交警执法仪视频等证据。真相很快水落石出,证据面前,刘某不得不承认自己违法。当天晚上,柯桥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直到此时,刘某才后悔不已。
据了解,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屡屡遇到公民不配合的情况,辱骂、推拉、质疑甚至暴力抗法,致使原本是民事纠纷的事情,演变成违法犯罪案件,原本是轻微或一般违法案件,升级为刑事犯罪案件,严重干扰了民警正常执法,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柯桥区公安分局处理了此类案件7起,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