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2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方臻子 通讯员 胡思源 朱立奇)“10万元,成交!”近日,绍兴市柯桥区夏履镇中墅村一场“微型土拍”落槌。3人参与竞争、10轮举牌,最终一块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花落”该村村民李国泉手中。这成为绍兴宅基地“有偿选位”的第一槌,更是我省对中央提出“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又一有益尝试。
近年来,夏履镇在农民住房“刚需”已基本满足的基础上,开始研究如何解决农村“改善型”住房建设用地的问题,满足村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李国泉一家四口,虽有宅基地,但房屋陈旧、位置光线均不佳,“就想着能换一块宅基地,造一幢新房子”。
前不久,经过反复摸排、征求意见,村民住房基本解困、村级经济又相对薄弱的中墅村,推出了一块在“一户多宅”整治中拆出来的宅基地,公开“有偿选位”,价高者得。李国泉马上报名参加。
选位前,夏履镇出台了实施细则,设置了条件:竞拍者必须是本村村民,且符合建房条件;由村两委讨论决定竞拍地块、确定起拍价;竞拍地块须进入区农村产权交易系统公开招拍平台;严格执行“一户一处、拆旧建新”原则,严禁“建新不拆旧”等。
镇里严格把关,经过了挂牌公示、竞拍人建房资格审核、规范竞拍等程序。看到这样过程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正的宅基地选位,一位村民表示心服口服。
农村宅基地管理一直是基层治理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宅基地位置有优劣,比如此次竞拍的宅基地地处村庄“黄金地段”、属于115平方米“大户型”,有数位村民同时看中。如何保证宅基地审批的公开、公正、公平?夏履镇党委书记王峻峰说:“我们选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规范和约束‘自由裁量权’。”
“有偿选位”,用市场手段因地制宜盘活农村宅基地,既满足了部分农民改善住房的需求,更增加了村级集体收入。竞拍所得的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纳入村级“三资”统一管理,取之于户,用之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