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龙游县人防办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并取得了龙游县首本人防工程不动产权证书。
龙游县作为浙江省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之一,在全市率先开展产权改革工作。于2017年11月12日正式下发了《龙游县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从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管理、产权管理、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三个方面对龙游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人防工程建设进行了规范,破解了长期以来由于由于产权不明,人防工程重建轻管,维护管理责任难以落实而导致人防工程使用率降低甚至失去防空效能的问题,解决了由于产权不明导致人防资源极大浪费以及开发商与居民矛盾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