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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不动产登记昨起实行“市区通办 涉及12项登记业务
2018-08-02 10:38:13 来源: 舟山日报 刘浩 陈狄军 苗晨颖

  昨天上午,随着“通办001号”叫号声,市办证审批服务中心不动产综合窗口迎来了第一位“市区通办”的市民。住在新城的市民崔先生与妻子到“市区通办”专窗,办理不动产所在地为“普陀区”的抵押登记业务。工作人员在查看资料、输入内容、做好询问笔录后,告诉崔先生夫妇受理完成。接下来,崔先生夫妇只需要等待快递寄送就能拿到不动产证明。崔先生表示,原本需要两地来回跑的登记业务,实施“市区通办”后,现在就近办理,感觉十分方便。    从昨天起,舟山市国土部门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等12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实行“市区通办”。这12项业务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变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地役权变更登记、地役权注销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查封登记、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全市通办)。    “市区通办”打破了“只能在房屋、土地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业务”的属地限制,按照“异地受理、属地办理”的方式,群众和企业办理业务时,可就近自主选择市本级、定海区、普陀区及普陀山朱家尖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提出申请。    为了实现市区通办的目标,舟山市不动产登记按“八统一”标准制订了办事指南,建立了收件材料清单、承诺时限和审批流程,并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同时进一步夯实数据整合清理力度,最终实现了首批12个登记事项的“市区通办”。    下一步,舟山市不动产登记将通过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扩大“市区通办”业务范围,推动不动产登记的“一证通办”,为广大群众和企业办证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标签: 不动产;登记;市区通办;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抵押权;房屋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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