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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宽进严管规范机构办学 授课时间不得超过晚八点半
2018-08-04 09:17:00 来源: 现代金报   通讯员 余晶晶 记者 章萍 实习生 蔡星宇

  无证无照、有照无证、消防不过关、乱收费、虚假宣传……宁波的培训机构和中国很多地方一样,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如何破解成为政府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

  昨天,《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公布。相比目前实行的“管理办法”调整颇多。一方面下调了培训机构的注册资金、场地面积等要求,“门槛”降低了不少;另一方面,对培训机构提出多条“禁令”。宁波市相关负责人透露:培训机构颁发的也是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以后要像管民办学校一样管理这些机构。

  变化1

  下放审批权限 艺术、体育类不需要教育部门审批

  为方便人民群众办事,下放培训机构审批权限,教育培训机构一般由区县(市)教育局进行审批和管理。根据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登记的相关要求,宁波市教育局保留非营利性和股份制培训机构的审批权限。另外,根据省工商局、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取消对营利性艺术特长、体育竞技类培训机构的前置许可,不纳入教育部门审批范畴。

  变化2

  降低培训机构准入门槛 办学场地面积直降100平方米

  此前,在检查与调研过程中,不少培训机构的负责人都认为300平方米的要求太高,是否能在场地面积上有所调整。

  宁波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场地面积要求从300平方米降低至200平方米,分公司降至150平方米;注册资金县级从30万降至10万,市级从150万降至100万,风险保证金实行按年提取,最高20万。同时,逐步建立以保险替代风险保证金制度。另外,对于机构的校长、财务人员等要求也相应放宽。

  变化3

  保护学生利益、安全 增加举办者、校长的信用要求

  这几年,培训机构突然倒闭,负责人跑路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这严重伤害了学员的利益。

  这一次实施的办法中明确规定:从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角度出发,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对培训机构部分条件要求做了进一步明确,相应标准有所提高。其中重要一点就是增加了对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的信用要求。

  出于学生的安全考虑,规定培训机构所在楼层参照消防部门儿童活动场所及中小学校舍标准进行限制不得高于五层,14周岁以下的,不得超过3层(已有培训机构涉及场所变更时需执行新的规定);同时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提出设立党组织要求等。

  另外,为进一步打造培训机构品牌,提高直接冠名“宁波”的培训机构门槛,增加面积要求至1000平方米,这比“2009版”提高200平方米。同时,还要求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变化4

  分部、教学点有明确说法 非营利性机构不再新设教学点

  在检查培训机构时,检查人员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是某某机构的分部”、“我们只是一个教学点,所以没有办学许可证”。办法规定:按照民非企业不能设分支机构的要求,以后非营利性培训机构不再允许新设立教学点。营利性培训机构允许设立分公司,跨区设分公司的,由分公司所在区县(市)教育局审批。

  变化5

  像民办学校一样管培训机构 授课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除此之外,还特别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要求:培训机构应当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范围内招生办学,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不得将招生和其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文化教育学科培训不得超出培训对象所处年龄阶段的课程标准,严禁拔高教学要求,严禁加快教学进度,严禁增加教学难度。要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不得妨碍未成年人正常休息,授课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涉及引进教材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出版物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培训机构不得组织义务段学生参加任何竞赛活动。

  宁波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在通气会上解释说:培训机构,我们下发的也是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所以他们是机构其实也是学校,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以后会想管民办学校一样管这些机构。

  ●新闻链接 113家培训机构关停

  自5月份起,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消防支队等7家单位联合,全面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以来,截至7月31日,全市共出动联合检查2270人次,其中,检查出有762家培训机构存在各类安全隐患,322家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其余440家限期整改;共有123家文化学科类培训机构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或强化应试问题,66家已完成整改,其余57家要求其限期整改。

  经教育部门审批的960家培训机构中,存在各类问题的共有185家,其中已完成整改的140家,其余45家正在整改;共有1777家“无证有照”和“无证无照”从事文化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中,有继续办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的641家,其中136家已向教育部门递交审批材料,其余505家正在积极准备相关报批材料;剩余的1136家“无证有照”和“无证无照”从事文化学科类培训的机构由于达不到基本办学条件(如办学场所面积不足、消防不达标等),执法部门对其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通过另选新址等途径进行整改,其中113家严重不符合基本办学条件的培训机构已关停。

  下一步,还会怎么做?据悉,宁波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将继续抓好集中整治,加强宣传引导。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思路,依据法定职责对校外培训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和查处的长效机制。完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白名单”制度,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务必选择正规培训机构参加各类培训。

  另外,在9月底前推动成立宁波市教育培训行业促进会,以促进行业自律,逐步建立行业标准和第三方监管机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0月起在全市开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诚信办学星级评估工作,评选首批诚信办学星级单位,逐步建立起教育培训行业诚信体系。年底前出台《宁波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和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管理,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规范、诚信办学。

标签: 培训机构;教育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审批权限;审批;办学许可证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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