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这笔钱,我家饭桌上可以加点荤菜了,我孙子终于能吃上红烧肉了。”昨天,顾秀华在“鄞州银行司法援助基金”签约仪式上领到了一笔援助基金,激动得眼中泛着泪花。该基金首批援助对象有三名申请人,援助金额为26万元。
鄞州银行捐资3000万元设立的留本冠名司法援助基金,每年将有5%资金即150万元,定向用于救助“执行不能”的特别贫困当事人。据了解,企业捐赠用于司法援助在浙江省尚属首例,在全国也比较少见。
昨天的三名援助对象都是车祸后留有残疾的,其中现场两名都是坐着轮椅的,还有一名申请人叫胥鹏,至今瘫痪在床,由他母亲顾秀华代为领取援助金。
顾秀华是四川人,早年独自带着儿子在宁波打工。3年多前,28岁的胥鹏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构成四级伤残。此后,胥鹏长期瘫痪在床。
该案经鄞州法院审理后进入执行程序,而被执行人是个保洁阿姨,经济状况也不是很好,通过各种途径凑了40万元后已是无力赔偿,而这离判决赔偿金额88万余元还有不小差距。在了解胥鹏的困难现状后,鄞州法院于去年春节前在单位内部开展爱心捐款活动为胥鹏筹集了1万余元,又于去年年底为他申请了司法救助款,此次又通过司法援助慈善基金援助了6万元。
“目前,‘鄞州银行司法援助基金’是鄞州法院也是全省唯一的司法援助基金,目前每年有150万元用于援助‘执行不能’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当然也不排除后继还有其他司法援助基金补充进来。”鄞州法院相关负责人说,因为额度有限,申请执行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方才能申领到:首先,案件必须是鄞州法院审理并执行的;其次申请执行人现况非常困难、急迫,其已获得司法救助,但仍然存在权利受到侵害而无法获得足额有效赔偿。接下来,鄞州法院将出台涵盖司法援助范围、援助标准、申请流程等各项配套规定,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