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真是雪中送炭,让我有了重新站起来的希望。”当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受害人车家有从鄞州法院院长王松来手中接过10万元司法援助金时,难掩心中的激动。昨日上午,鄞州设立“鄞州银行司法援助慈善基金”,定向用于“执行不能”的部分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救助。据悉,此举系全省首创。
“在执行实践中,因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财产而使得部分申请执行人陷入生活困境的现象并不鲜见。在鄞州法院,此类‘执行不能’案件约占执行案件总数的40%。”鄞州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秉持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实践中能有更多的获得感,鄞州法院主动与区慈善总会对接,由鄞州银行捐赠3000万元设立“鄞州银行司法援助慈善基金”,其每年5%的增值资金定向用于对“执行不能”的部分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救助。
据了解,法院穷尽一切执行举措仍然无法执行到位、虽已获得司法救助但仍面临生活困境的部分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可向司法援助慈善基金提出申请。具体包括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等8类情形。司法援助金的具体数额,将综合申请人实际遭受的损失、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决定,一般在我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的总额之内,有特殊困难的,可适当增加援助金额。
“‘司法援助慈善基金’是继司法援助保险之后,我市破解执行难的又一次创新探索。发动社会力量定向慈善捐赠的方式,也是对涉民生案件‘执行不能’社会救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意义深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