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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放心消费工作有序推进 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2018-07-18 11:12:07 来源: 嘉兴日报 杨薇 俞月芬

让市民真正实现“放心消费在桐乡”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消费从需求和供给两端发力,对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作用越来越明显。7月10日上午,桐乡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放心消费在浙江”工作推进会,会上,各所(分局)围绕“放心消费在浙江”工作,回顾总结了上半年放心消费工作的推进情况,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措施。

  会上,该局消保科负责人结合当前放心消费工作,通报了目前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网上申报的数量,对网上申报的截止日期、无理由退货的最低期限、消费体验时间安排等时间结点作出详细的说明,并对无理由退货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作了具体的布置,对下一阶段的消费体验工作进行了培训及布署,确保2018年放心消费建设工作圆满完成。

  今年上半年3·15期间,桐乡市市场监管部门召开了大型广场现场活动,对2017年度放心消费无理由退货单位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集中授牌,并举办放心消费创建启动仪式,旨在进一步提升公众知晓度,起到榜样引领作用。同时还开展了放心消费“五进”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运用各类媒体发布放心消费建设成果、消费警示案例,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并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布消费投诉公示,倒逼经营者自律、推进维权社会共治,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据了解,今年桐乡市已确定“中驿”连锁超市和“吾悦广场”多业态复合型商圈为创建重点,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截至目前,桐乡市已申报180家无理由退货单位,完成任务数106%,已申报132家单位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商店),占任务数120%;已申报放心消费示范区1家,占任务数100%。

  桐乡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曹琪告诉笔者,接下来,该局还将以“可视、可感、可监督”为基本要求,做到“回头看”常态化,“我们将对去年和今年已申报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组织一对一回头看,加强动态跟踪指导,对查实已不符合承诺条件或歇业注销的对象,及时上报撤销公布予以退出,并停止使用标志标识;对主体名称、经营地址等关键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上报予以更新,真正让市民实现‘放心消费在桐乡’。”

标签: 消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桐乡;退货
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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