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城市频道 > 浙江本地 > 金华  正文

义乌市场主体去年享受税收减免近39亿 民营企业占七成
2019-01-18 09:56:44 来源: 金华日报 记者 楼志明 通讯员 叶橦

  记者昨日从义乌市税务局了解到,2018年义乌市场主体享受各类减免税38.97亿元,同比增长29.81%,其中民营企业享受减免税27.64亿元,占减免税总额的70.92%。

  义乌是建在市场上的城市,民营经济构成了市场主体。近年来,该市民营企业税收总量不断攀升,2002年至2018年民营企业税收对义乌市税收收入贡献度始终保持在50%以上,最高的年份达到65.31%,民营企业对带动全市经济发展、增加税收、稳定社会等方面的作用逐年凸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受益面也逐年扩大。数据显示,2018年,义乌全市民营企业享受减免税27.64亿元,占全市减免税总额的70.92%,同比增长35.01%,比全市减免税增长高出5.2个百分点。

  “税费减免及增值税留底退税政策有效缓解了公司资金压力,有力助推二期项目建设进度。”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熊国辉介绍,2018年爱旭享受各项减免税1.78亿元,其中享受节能环保电池减免税政策征前减免1.15亿元,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0.59亿元。

  据悉,义乌市将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积极推进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充分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以税收的“减法”换取义乌经济发展的“加法”。


标签: 减免税;民营企业;义乌市;减免税总额;义乌市场;税务局;税收;减税;增值税
编辑: 贾晓雯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