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车辆保有量的增加,部分“聪明”的商户或者市民为了自己停车方便、为了门前不被其他车辆停放,在店面门前或自家附近规划好的停车位上安装地锁、摆上花盆、摆放禁停牌……,将停车位占为己有。1月15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江大队开出了义乌首张“地锁罚单”。
据了解,义乌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为该路段停车困难,就在自己公司门前人行道上设置4个地锁,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江大队立案调查后,于1月15日对其开出1000元罚单,并责令其拆除地锁。执法人员表示,城市道路上违章设置隔离桩、地锁、斜坡等障碍物,存在侵占盲道、人行道行为,不但影响道路整体美观和形象,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很容易剐伤行人和车辆。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及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规定的,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执法队员提醒,市民要遵章守法按位停放车辆,对于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将发现一宗处理一宗,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维护畅通的出行环境,创建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