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华市出台《金华市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为台湾同胞在金华生活工作学习提供便利,逐步为台湾同胞来金华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金华居民、企业同等待遇。
据介绍,《实施办法》主要包括四方面共41条,分别是深化金台经贸合作(16条)、促进金台科技文化交流(7条)、支持台胞在金就学就业创业(8条)、便利台胞在金居住生活(10条)。
总体看来,本实施办法紧扣中央31条惠台《措施》和省76条惠台《实施意见》,充分结合金华市实际情况,责任分工明确,可操作性强。如在深化金台经贸合作方面,金华市鼓励和支持台湾同胞投资者参与“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一带一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等重大项目,以及金华“五大千亿产业”和列入省、市、县长项目工程的建设,享受相应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充分体现金华市对招引台资落户金华的诚意和信心。同时,金华在保障台胞权益方面也有较好的做法,并建立金华市台企台商法律服务中心,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服务台胞作用。
在便利台胞在金居住生活方面,金华市将明确在金华居住的台胞,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可享受中考加分的政策。《实施办法》也充分体现了金华特色,如在促进金台科技文化交流方面,第22条“支持金台两地合拍电影、电视剧,台湾同胞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参与本市电影、电视剧制作”,是在金华横店影视城的强大资源背景下制定的;第23条“支持两岸共同推进台湾义勇队史料和遗址的研究开发,积极开展相关主题纪念活动”,是以台湾义勇队纪念馆为依托,加强两岸同胞血脉亲情联系的重要举措。
为确保各项惠台措施的落实,第41条提出“三个一律”,即凡是中央“惠台31条”明确的措施,一律全部执行到位;凡是国家和省现有政策适用于台企台商台胞的,一律全面落实;凡是政策规定有上下限弹性的,一律按最优幅度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