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前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塘岭金村村民任某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这是浦江县自《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全县首例,也是全市首例罚单。
《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法律责任等内容。之前,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前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发现任某存在违规分类行为,当即进行劝阻,并向其讲解了《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法规条款,要求其限时整改。在条例实施的第一天突击检查中再次发现该户违规堆放生活垃圾,执法队员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经复查,当事人逾期拒不整改,遂对任某发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