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华分类垃圾桶成了“网红”,数次登上《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等 “大舞台”。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了《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其上升到法治层面。该条例6月5日正式实施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不是政府部门想管不想管、老百姓可做可不做的“小事”了,而是全市上下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就是涉及违法的“大事”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金华经验”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垃圾治理。早在2005年,我市就在新农村建设中探索建立“户集、村收、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缓解了农村垃圾出路问题,乡村环境卫生大为改观。然而,农村垃圾全部转运到城里,给城市垃圾填埋场增加很大负担,到2013年底位于金东区十八里的市垃圾填埋场接近饱和,重新选址新建填埋场又困难重重。
为此,2014年我市进行了一场“农村包围城市”的垃圾分类实验。经过3年多的探索实践,到2017年底,全市已有145个乡镇、4230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据测算,每年可减量农村生活垃圾66万吨以上,减少清运和处理费用约2亿元。
“从点上开花到面上推广,其实就是不停试验、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纠正各种反复的过程。”市农办副主任郑俊杰说,试点之初,他们就坚持“农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的原则,得到农民点赞和专家认可,垃圾分类迅速在农村得到推广,农村整体变美了,水变干净了,苍蝇蚊子少了,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根本性改善。
4月2日晚,央视《焦点访谈》栏目以《垃圾分类、减量变宝》为题向全国推介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二次四分法”和“ 党建+垃圾分类”等经验,这已经不是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第一次受到全国瞩目。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金华经验”还被住建部发文推广。
立法历时两年多 逐渐凝聚共识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资源十分有限的情况下,2015年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就想到运用地方立法推进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并将条例的制定列入2016年度立法计划调研项目,2017年又进一步提升为年度立法计划中初次审议项目。
2017年7月底,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依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随后,市人大农委组织力量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调研,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交了初审报告。10月2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条例草案印发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地方立法咨询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并在金华人大门户网站公布草案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人员先后赴浦江、义乌、兰溪、东阳等地和在市本级开展立法调研,听取市、县(市、区)政府及条例所涉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基层自治组织负责人,分拣员(监督员)代表,市人大代表等的意见,累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400余条。根据前期征集到的各方面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条例草案作了多轮研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