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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今年部分领域职称评审权限下放 11个职称
2018-07-05 12:28:40 来源: 湖州日报 史舒频

  记者日前从湖州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湖州市近期出台《湖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湖州市重点领域职称评审改革、事业单位评聘结合改革的一系列变化。
  省蓄电池行业高工资格评审权首次下放。在工程领域,今年职称评审最明显的变化是,浙江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权限下放至湖州市,具体由浙江省蓄电池行业协会承接,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据介绍,围绕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和人才集聚要求,湖州市将坚持重业绩、重能力评价的导向,探索建立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企业职称社会化评审机制,对职称评价标准进行改革。今年湖州市还将深化企业行业人才自主评价试点改革,突出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实施企业行业自主申报、县区择优推荐、专家综合评审程序,成熟一个,授权一个。同时,还将继续开通部分企业工程类专业职称晋升渠道,对部分企业工程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实施面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卫生教育等领域评审权下放。今年,湖州市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逐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由符合条件的学校、医院自主进行评聘改革。
  据介绍,为进一步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更好发挥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推动医疗卫生单位科学发展,今年起,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全面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推进医疗卫生单位自主评聘改革的通知》规定,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三级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牵头医院等级为二甲(含)以上的县域医共体,实行单位自主评聘改革。今年湖州市还选取湖州二中、吴兴高级中学、湖州五中、湖州新世纪外国语学校和湖州市艺术与设计学校5所市属学校,开展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改革。由试点学校自定标准、自主评聘、自主发文,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教育局不再发文、发证。其他市属学校职称评审仍按主管部门评审工作安排执行。
  11个职称系列新设正高级职称。为打破人才成长的天花板,工程、经济、会计、统计、技工院校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工艺美术、艺术、实验技术等领域的技术人才,今年新设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审计师)、正高级统计师、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工艺美术师、正高级舞台技师、正高级实验师等。在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增设的正高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各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原我省试行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和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更名为正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会计师。

标签: 湖州市;职称;评审;评聘;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蓄电池行业;改革;权限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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