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标准:
按照《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杭价服〔2012〕12号)、《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杭价服〔2016〕71号)文件规定执行,根据土地等级实行差别化租金。非成套房源租金标准按照下调一个土地等级租金标准执行。
对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可按规定申请租金减免。
流程公示: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后统一向登记注册地所在钱塘新区住房保障中心(以下简称“住房保障”)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无用人单位的,由申请人本人直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本次区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时间从2019年8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申请家庭不得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自提交申请材料到确认选房资格期间,不得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
1.领取表格。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杭州钱塘新区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下载《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也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住房保障受理窗口领取。
2.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受理窗口,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对其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单位(街道社区)公示。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单位(街道社区)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单位(街道社区)交件。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住房保障受理窗口;街道社区将公示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受理窗口。
5.区级审核公示。钱塘新区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进行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并在杭州钱塘新区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