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占家事诉讼3/4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家事纠纷主要分为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在近年来逐渐成为民事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占民事案件总数的15%左右。
其中,离婚案件占了绝大多数。去年绍兴受理的一审案件中,婚姻案件及其附带案件数达4312件,占全年家事案件收案总数的3/4以上。离婚当事人主要集中在25-45岁的年龄段,离婚的原因有性格不合、婆媳不和、两地分居、婚外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
如今,当事人诉求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财产利益和身份利益,逐渐延伸到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等内容,例如要求子女改姓、精神赡养、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
同时,财产分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房屋、存款分割,要求分割股票、基金、股权和经营权等特殊类型财产的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