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争夺5岁孩子抚养权 法庭外设儿童活动区观察孩子跟谁亲
白色的审判台,圆形的坐席,除了原告、被告,还有专门的家事观察员席位……昨天上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诉讼中心揭牌,与以往的法庭从布局到色调都显得很不一样,给人柔和温馨的直观感受。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俞少春说,将集合家事审判各项功能的专门场所命名为家事诉讼中心,在全省法院尚属首家。
家事观察员当庭协助调解
昨天,法官张靓在家事审判法庭开庭审理了第一起案件,绍兴中院引入当事人所在街道的妇联工作人员和心理咨询师作为“家事观察员”参与沟通调解。
当事人茹某和张某经人介绍于2001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不久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茹某向法院起诉离婚。
经妇联工作人员了解,双方当事人已经分居六年,婚姻关系确属无法挽回,但男方为了一口气坚决不同意离婚。
心理咨询师当庭与男方对话后,发现他们10岁的儿子已经接受父母感情破裂的现实,劝说男方与孩子妈妈好聚好散,一直处于争吵状态,反而会影响孩子的学习与成长。
最终,两人不到半个小时就签下离婚协议,约定由男方抚养儿子,女方支付费用,实现“和平分手”。
法庭外设儿童活动区
在审判庭外,家事诉讼中心还设置了儿童活动区,为当事人随带的儿童提供休憩空间。
绍兴中院民一庭庭长陈键透露说,其实儿童活动区,不仅仅是供儿童玩耍的,同时也是儿童观察区。
他说,去年有过这样一个案例,王某将妻子蔡某诉至越城法院,两人愿意离婚,但都不愿意放弃女儿的抚养权。夫妻俩收入水平、文化程度等方面条件相当,双方僵持不下。
法官分别召集了双方当事人及5岁孩子到儿童观察区,在玩耍中发现孩子十分依赖母亲,感情十分亲昵,与父亲则显得较为疏远且不愿靠近。同时法官实地走访孩子所在幼儿园,了解到母亲平时对于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给予了更多的关心。最终根据观察报告以及走访记录,判决仍由母亲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