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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找乡贤 维权找驻村法院” 德清深化三治融合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2018-11-06 14:43:00 来源: 浙江在线 见习记者 凌鑫

  浙江在线11月6日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凌鑫)德清县之名来自“人有德行,如水至清”,认为家乡道德文化底蕴丰厚的德清人,皆以此为傲。在德清农村,由乡贤参与、推进乡村建设的场景,时常可见。农村人才外流普遍,村两委人员少、事务多、压力重,村民小组力量相对单薄、分散。如何在村两委班子和村民之间,建立起一支专注协调的中坚力量?2013年起,德清创新工作机制,激活乡贤资源,引导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打造“乡贤参事会”这一特色基层自治品牌。

  乡贤力量推动 “为民做主”转为“由民做主”

  近年来,德清县大力弘扬道德文化、游子文化、新居民文化,吸引各界乡贤能士关注乡村发展,探索发展农村社区协商新平台乡贤参事会,营造良好的协商议事、决事、处事氛围,形成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乡村精英为骨干、村民广泛参与的现代农村治理新模式,助推从“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的转变。目前全县已培育发展乡贤参事会106个,累计参事3756次、服务5338次,有效发挥了“农村智囊团”作用,受惠群众达18万多人次。2016年5月7日,中国乡贤治理论坛在我县举行,“乡贤参事”成为中国农村社区治理新亮点

  据了解,参与议事的乡贤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选荐等方式,从身边典型模范人物、外出致仕经商的成功人士、投资兴业的外来创业精英等三类人群中推选产生。截至目前,全县151个村庄已成立“乡贤参事会”59个,各乡贤参事会累计参事2155次,服务2960次,他们以乡音开路、用乡愁牵线、带乡情进村,活跃在村两委与村民之间,成为依法治村、以德治村、自我治村的重要力量,“小事找乡贤,大事找政府”的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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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贤参事会作为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的延伸,通过群众指导群众、群众帮助群众、群众服务群众的“亲民”模式,提升乡村服务的层级和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如雷甸镇洋北村乡贤参事会以“只要乡亲需要,服务队就在”为宗旨,组建“德清嫂”美丽家园行动队、“新财富”兴业帮扶指导队、“老娘舅”平安工作队、“喜洋洋”文化社等4支乡贤服务队,开展各类活动150余次,在家园建设、创业指导、平安稳定、文化生活等方面给予村民帮助和指导,得到基层群众的一致欢迎和好评。

  “第三届“孝文化节”,参事会公布了“敬老孝老八项规定”,并将其作为补充加入到村规民约当中,约束了部分子女的行为,明确了子女的养老责任。乡贤参事会的调解与村两委的行政调解不同,他们的权威来自于村民自下而上的认同和信任,通过村民心中“德高望重”的形象来主持调解,成功化解了很多村班子出面无法解决的矛盾。

  在在参事会的提议下,还成立了“党员民情站”,“矛盾纠纷调解室”,由党员和乡贤们坐站、驻室,为居民群众处理矛盾,化解纠纷。乡贤队伍建设完成之后,积极发挥作用,以文化礼堂创建为契机,加快小区文化建设,打造农民精神家园。

  党党员孙杏松在群众文化工作中默默耕耘40多年,创作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曲艺类节目50多个,如今年满七旬的他,依然每周从县镇赶回小区,创作节目,指导排练,孜孜不倦的为群众的文化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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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传统节日里,乡贤参事会协助中兴社区党委,开展各类活动。比如每年大年初三由乡贤参事会举办“首富杯”;每年重阳节举办“孝文化”文艺演出;在端午节,乡贤携手幸福邻里中兴,亲自为老人裹粽子,送上文艺演出;在春节来临之际举办“系优抚赞乡贤,迎新春送吉祥”为主题的联谊会等等。

  法院法官进社区 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乡贤参事会”为社区居民也带来了不少方便,大家都说在社区生活越来越开心了。为进一步调解社区居民矛盾,加强基层治理,今年以来,德清法院依托“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镇村干部、司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员、乡贤等人员的作用,量身定制司法服务,为乡村振兴战略构建起“站、点、室”三级架构。在4个基层法庭设乡村振兴法官工作站,8个未设法庭的镇(街道)全部设立巡回审判庭(点),30个省级民主法治村及法治程度较高的村设立法官工作室,逐步实现全县100多个行政村法律服务点的全覆盖。同时,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法官工作室“工作日”制度,确保年轻干警及领导干部每人包干一个村,每周定时驻村工作,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咨询、诉讼立案、就地调解等司法服务,受到了村委及村民们的普遍欢迎。

  中兴社区主任姚玉国告诉记者,中兴社区作为雷甸镇多个村拆迁的安置小区,目前主要矛盾是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合同纠纷。因近两年安置房的房价从最初3000元左右涨至今年7000多元,很多卖房者因毁约不愿配合过户而产生纠纷。“法院法官的进驻不仅让村民们法律意识提高了,还帮助村民处理了不少眼前的小矛盾。”

  房屋买卖遭毁约 法官邀请乡贤化纠纷

  2018年10月24日,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雷甸镇中兴社区法官工作室采用乡贤参与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被告当场配合原告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雷甸镇中兴社区作为德清县范围内最大的拆迁安置小区,目前已入住的村民涉及雷甸镇原洋北村整村村民和下高桥村六个小组的村民。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按照拆迁分房的顺序以及村民选择房屋安置和货币安置的不同,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非常多见。但由于村民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加上近两年德清房价整体上涨等因素,房屋买卖后不愿过户的情况屡有发生。

  此次法官工作室调解的案件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老赵与老吴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一份,约定由老吴购买老赵的面积为120平米的安置房一套,赠送车位一个,总计价格57万元。后老吴付清全款并已入住,要求老赵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此时老赵以房产证实际面积为126平方,且房价上涨,车位价格也上涨等原因,要求老吴加价补偿。双方几次协商未果,老吴一气之下起诉至德清县人民法院。

  考虑到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是中兴社区居住的居民,德清法院通过在雷甸镇设立的法官工作室,两次将双方约至工作室进行调解协商,反复告诉原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另外,工作室还通过邀请社区乡贤调解员潘见华同志参与调解,充分发挥乡贤人士在当地群众的威望性,以及对老百姓生活的熟悉性,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放下心结,达成和解,顺利办理过户手续。

标签: 乡贤;参事;法官;德清县;调解;工作室;雷甸镇;乡贤参事会
编辑: 马轶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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