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在长兴县消费纠纷诉调对接联络处,消费者章先生和长兴一家装饰公司的消费纠纷划上了句号。通过“诉调对接”的调解方式,现场出具了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章先生获得装饰公司退还的定金5000元。
记者在现场看到,当事双方经省政法委开发的“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审核通过后即可远程递交材料、申请示证。通过视频聊天、在线提交凭证等方式远程处理消费纠纷,并通过网络完成手动签字实现司法确认,保证异地消费纠纷的快速解决,有效缩短消费者与经营者、法院与消保委双方的空间、时间距离,促进消费纠纷调解流程更加紧凑、高效、便民。
对于消费纠纷的调解,市场监管和消保委具有天然的专业优势,但调解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而司法调解虽然具有强制执行力,但无论是从专业、效率以及便捷程度来说都有所欠缺。如何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与社会专业力量优势互补,形成全力,促使消费纠纷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途径得到解决?今年初,湖州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率先在长兴进行试点。长兴县消保委在零经验、零基础的情况下,埋头钻研、勇于实践,实现了与法院从人员、机制、流程、平台等一系列的有效对接,截至目前,已成功办结10起诉调对接案件。“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是人民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就消费纠纷开展诉讼与调解对接的一项创新之举。据了解,“诉调对接”分为诉前调解(立案前)和诉中(立案后)调解。是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在立案前或者立案后委托消保委协助进行调解,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面、有效地解决消费者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到消保委调解,司法确认都是一次完成,无需跑两趟。“长兴为全市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工作模板,各县区应紧随其后,按照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在全市全面推行,实现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遍地开花。”在10月30日召开的全市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与中级人民法院共同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以长兴县为工作试点,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为我市全面推行该项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据悉,各县区消保委将在明年3月15日前全部设立消费维权诉调对接工作联络处,并在有法庭设置的乡镇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点,市市场监管局将于明年6月底前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