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了严重伤害,我对此进行了深刻反省,特向法庭申请向当事人当众道歉……”3月5日,越城区人民法院第25号法庭内,被告人邵某忏悔道。因赌博被民警查处,邵某怀恨在心,便肆意捏造情况,寄出4封举报信。最终,邵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法院当庭判决:邵某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据了解, 邵某曾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并进而对处理此案的民警怀恨在心,便肆意捏造该民警收受他人贿赂、帮助他人逃避收监等情况,并指使他人将4份匿名举报信分别寄给检察、法院、公安和纪委等部门,对该民警生活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
越城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对举报信中涉及的内容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调查核实;同时在提审被告人邵某某时,就其供述中与其它人证物证无法吻合的内容对其进行了讯问,其无法自圆其说;检察机关还向越城区公安分局纪委监察室调取了本案涉及的违纪事项调查报告,报告结论为该民警无举报信所反映的情况。
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邵某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举报,意图使被害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遂以邵某犯诬告陷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公诉人就邵某诬告陷害的事实,逐一向法庭出示了调查报告、证人和被害人的供述、信件原件以及邮寄凭证等证据,在完整的证据链面前,原先在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均拒不认罪的邵某低下了头,当庭予以认罪悔罪,并要求向民警道歉。法院合议庭经审理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庭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