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台法院利用微信,顺利审结一起聋哑人夫妇离婚案件。
陈某和汤某是一对聋哑夫妻,双方于2006年登记结婚,自2015年9月开始分居生活至今,婚生大儿子跟随陈某及其父母生活,婚生小儿子跟随汤某及其父母生活。因感情不和,今年8月,妻子陈某向天台法院起诉离婚。
到了开庭这天,考虑到陈某与汤某均是聋哑人,交流不便,书写又比较慢,承办法官专门建了一个微信群,通过打字对原、被告二人进行庭前调解。由于双方矛盾积聚已久,已分居三年,陈某无视汤某在微信群里的不断示爱,坚决要求离婚,调解不成,该案进入庭审程序。
开庭前,被告汤某的意见与其法定代理人即其父汤某某的意见产生了分歧,故汤某某无法在庭审中担任被告汤某的法定代理人。在征求原被告双方意见以后,双方都要求不公开审理,以微信群聊模式进行开庭。
原告陈某表示,双方在交流上存在一定障碍,被告缺少责任心且容易冲动,多次以跳楼自杀威胁,给原告及家人带来很大的压力。现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请求法院支持诉讼请求。
被告汤某辩称,自己还爱着原告,想跟原告重新开始,以后再也不做过激行为。
经审理,天台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因感情不和,已分居近三年,据此,依法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请予以支持。
整个庭审过程,全程没有任何人说话,但案件的审理、宣判已经在看似安静的氛围中顺利完成。
天台法院苍山法庭庭长陈中云说:“本案采用微信庭审的方式,是基于原被告均是聋哑人的特殊情况,如果请手语翻译,诉讼成本也较高。微信庭审既方便法官和当事人直接交流,也是为当事人节约成本考虑。”
近日,天台法院利用微信,顺利审结一起聋哑人夫妇离婚案件。
陈某和汤某是一对聋哑夫妻,双方于2006年登记结婚,自2015年9月开始分居生活至今,婚生大儿子跟随陈某及其父母生活,婚生小儿子跟随汤某及其父母生活。因感情不和,今年8月,妻子陈某向天台法院起诉离婚。
到了开庭这天,考虑到陈某与汤某均是聋哑人,交流不便,书写又比较慢,承办法官专门建了一个微信群,通过打字对原、被告二人进行庭前调解。由于双方矛盾积聚已久,已分居三年,陈某无视汤某在微信群里的不断示爱,坚决要求离婚,调解不成,该案进入庭审程序。
开庭前,被告汤某的意见与其法定代理人即其父汤某某的意见产生了分歧,故汤某某无法在庭审中担任被告汤某的法定代理人。在征求原被告双方意见以后,双方都要求不公开审理,以微信群聊模式进行开庭。
原告陈某表示,双方在交流上存在一定障碍,被告缺少责任心且容易冲动,多次以跳楼自杀威胁,给原告及家人带来很大的压力。现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请求法院支持诉讼请求。
被告汤某辩称,自己还爱着原告,想跟原告重新开始,以后再也不做过激行为。
经审理,天台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因感情不和,已分居近三年,据此,依法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请予以支持。
整个庭审过程,全程没有任何人说话,但案件的审理、宣判已经在看似安静的氛围中顺利完成。
天台法院苍山法庭庭长陈中云说:“本案采用微信庭审的方式,是基于原被告均是聋哑人的特殊情况,如果请手语翻译,诉讼成本也较高。微信庭审既方便法官和当事人直接交流,也是为当事人节约成本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