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9时30分,婺城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接到婺城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阻碍执行职务”。城东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将涉事人员口头传唤至了城东派出所。
经查,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行政执法、城东街道展开联合执法,进行创建文明城市的检查。此次联合执法主要是检查商铺占道经营和食品安全问题。
在检查到青春路时,执法人员发现某小吃店存在占道经营、没有独立操作间、卫生条件较差等诸多问题。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向店主方某开具了查封行政强制决定书,并进行解释、采取措施。在听到小店要被查封进行整改之后,店主方某情绪激动了起来,掐住了距离最近的工作人员的脖子,并将工作人员向外推。随后又拿起店里的菜刀挥舞。好在店主只是挥刀示威,最终并未伤人。在随后的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了一袋过期的红豆沙,以及重复利用的炸油条油,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标准。工作人员正准备拍照存证,店主方某就冲上前去将工作人员的手机拍到了地上。见店主方某情绪激动,行为过激,工作人员当即报了警。
目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警方依法对方某作出拘留8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