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上,最亲密的关系,应该是夫妻关系,朝夕相伴,耳鬓厮磨。但临海有个外来媳妇王梅(化名),在女儿3岁多办户口时,才知道丈夫在工作的船上,意外落水,已经亡故4年多。48万元抚恤金,被他四个兄弟姐妹瓜分。
气恼的她,将船东告上法庭,要求支付120万元抚恤金,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但法院没有就此了事,在经过近两年的耐心调解,近日王梅和女儿拿到了34.8万元赔偿款。
给女儿落户才知丈夫已去世4年多
2016年夏天,40多岁的王梅带着女儿赖小佳(化名)来到宁波海事法院。发生在她身上的事,让见多识广的法官都有点懵了。
事情要从7年前说起。
王梅是宁波奉化人,与临海的赖标(化名)在打工期间相识。两人年纪相仿,一个未娶,一个未嫁,很快恋上了。2011年12月2日,两人在临海市民政局登记结婚。
婚后,两人在赖标老家,居住到2012年春节。一直到过了正月十五,才先后离家前往舟山寻找工作。
王梅在当地找了一份营业员的工作,赖标则去了船上当水手。之后,赖标音讯很少。当年4月后,更是没了消息。海上信号不好,王梅也没在意。
丈夫杳无音讯,王梅的肚子却一天天大起来。2012年9月,王梅生下了一个女儿,她给孩子取名叫“小佳”。
小佳会喊“爸爸”了,小佳会走路了……可是,赖标依然没有一点消息。
直到2016年夏天,小佳要上幼儿园了,王梅去赖标临海老家办户口,才从派出所了解到,赖标早在2012年4月就已经亡故了。
年纪轻轻的赖标,怎么就突然去世了?这是一场意外,他是在舟山籍船东李大新(化名)渔船上放网作业时,意外落水身亡。
要求船东赔偿120万元
四年了,没有任何人告诉王梅,丈夫已经去世了。更让王梅气愤不平的是,她辗转了解到,丈夫的死亡赔偿金,也被他的四兄妹给分走了。
王梅对海事法院的法官,提出了自己的诉讼要求:船东与赖家兄妹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属无效,要求法院判令李大新赔偿其母女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20万元。
办案法官根据王梅提交的结婚证、赖小佳医学出生证明,确认王梅母女系死者赖标的遗孀和遗腹女。
案件立案后,李大新表示强烈不解,并拒绝应诉。
赖标死亡当月,赖家兄妹四人在舟山衢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下达成赔偿协议,李大新一次性赔偿赖标四兄妹48万元。
协议签定后,赖家兄妹向李大新提供了临海当地镇、村出具的证明。该证明白纸黑字写着:村民赖标没有妻子、没有子女,同时父母已死亡。这张证明上,还有当地派出所的印章,确认情况属实。
随后,李大新支付了全部赔偿款。赖标的户籍,于2012年5月注销。同年8月,根据赖标兄弟的申请和依法公告,法院作出宣告赖标死亡的判决。
李大新认为,当年赖家兄妹提供了派出所出具的赖标无妻子、无子女、父母已亡故的证明,调解协议合法有效,赔偿款已经支付完毕,事情跟自己没一点关系了。
最后,经法官再三说服,李大新委托律师前来应诉。
庭审中,李大新从诉讼时效、原告主体地位,特别是遗腹女是否系赖标亲生女儿以及赔偿调解协议效力等几方面提出抗辩,并要求追加赖家兄弟姐妹为本案第三人。
诉讼请求被驳回
当初是按照单身汉来赔付,如果有老婆女儿,抚恤金又是另外的赔付标准。李大新到底需不需要再赔偿?办理此案的孟法官说,关键如何认定本案诉讼时效。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时起算,认定诉讼时效的难点,在于如何适用“应当知道”。
合议庭认为,此案王梅即便客观不知情,也是有违常理的。
疑问一,婴儿出生不久一般会申报户口。赖标的户口已于2012年5月注销,如果王梅及时申报户口,就能得知赖标已死亡,为何迟迟不给女儿上户口?
疑问二,在赖标一去不归,且多年无音讯的情况下,独自抚养女儿的王梅,竟从未去赖标老家打听?
疑问三,王梅自称2013年下半年有人告知其赖标已死亡,但一直居住在舟山的她,为何不进一步核实或报案?
从以上三个时间节点,距离王梅起诉的时间均已超出一年。法庭认为王梅应对其未尽合理夫妻义务,或自身主观过失,应承担相应后果。
基于上述诉讼时效的认定,法庭最后驳回了王梅的诉讼请求。
母女最后拿到34.8万元调解款
虽然驳回了王梅的诉讼请求,但她作为死者遗孀,多年独自抚养女儿长大,在丈夫身亡多年后未曾得到分文赔偿,着实令人同情。而且小佳的未来,也需要一定的物质保障。
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法官在尽力促成案件的调解。他们通过对赖家原居住地实地调查,得知赖家兄妹其中一人已死亡,赔款除部分用于赖标丧事等支出外,其余由赖标大哥保管。
赖家兄妹和村邻,都表示对赖标结婚登记不知情。事故发生后,家属也无法与王梅取得联系。派出所则称当年出具证明的民警已经调离岗位,证明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原因不得而知。
法官多次同赖家兄妹和李大新讲道理、析法律,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多次沟通后,三方最终达成新的和解协议:李大新出于人道主义,再拿出4.8万元,赖家兄弟拿出30万元。
王梅在诉讼请求被驳回后,拿到这34.8万元调解款表示很满意,对法院的人性化司法由衷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