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慢悠悠开的车子有很大嫌疑
民警听了冯先生的陈述,直觉这很可能是一起团伙系列碰瓷案。在初步侦查后,景区公安分局成立了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
在大量调阅监控后,民警发现,事发时行驶在冯先生前面的白色丰田车有很大嫌疑--自12月中旬开始,这辆车几乎每晚7点至11点就会出现在万松岭路上,而且每到双向单车道路段,就开始走走停停,故意缓慢行驶。
丰田车的驾驶员邱某是90后,广东佛冈人。
通过对邱某的调查,民警发现还有一辆黑色丰田车也有作案嫌疑,并顺着这条线索,成功锁定了另外6名嫌疑人陈某、曹某、唐某等。
“生意好”还租了两辆车
1月29日,专案组人员兵分两路,一组在景区某快捷酒店内将邱某、唐某等5人抓获归案;另一组连夜赶往广东,将已经逃回广东过年的陈某和曹某抓获。
7人年纪相仿,是老乡也是朋友。落网后,很快交代了犯案事实和经过。
陈某、邱某、曹某是12月中旬从老家来到杭州的,三人以每天300元的价格租了辆白色丰田车,专门挑选一些车流量较大、车道狭窄的路段,以缓慢行驶的方式逼迫后车借道超车,与此同时,三人中的一人骑着共享单车对向而来,借机“碰瓷”。
当然,碰瓷也不能不要命,所以快到车前时,骑车人就会把单车往前一甩,自己则跳下车往另一边倒,这样最多只有一些擦痕淤青,不至于真的受伤。
想到这个法子,是因为陈以前曾在萧山用这种方法赚过钱。
他说,之所以选择晚上作案,是因为夜晚视线较差,“碰瓷”时不易暴露;而选择双向单车道路段,是因为违章变道的车主大多心虚,宁可花些钱赶紧把事情了结掉。
至于摔坏的手机,都是他们事先准备好的,本就不能开机的旧手机。
作案时,他们会特别选择奥迪、奔驰、宝马、路虎等车,因为这些车主一般“出手比较大气”。邱某说,一般每次“碰瓷”能赚200到1000元不等,最大的一笔是6000元,是一个开奥迪A6的车主“赔”的。
因为这个生意太好做,1月初,曹某、唐某等其他4个老乡也从老家赶来杭州,他们又租了一辆黑色丰田,也以同样的方式“碰瓷”骗钱。
团伙内部组织比较松散,租车费、住宿费等大家平摊,“碰瓷”人选不固定,谁想赚钱谁就下去“碰瓷”,“碰瓷”所得全归这个人所有。
景区公安分局打击街面犯罪中队指导员张运勇说,主动到警方报案的车主还不到10个人,但经过警方调查,受害的远远不止这些人。
截至目前,景区公安已主动联系上40余个受害人,受理报案40余起,涉案金额约7万元。
侦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此犯罪团伙在景区的万松岭路、龙井路、龙井支路、虎玉路,西湖区转塘的留泗路(路段在东穆坞附近路边),萧山的湘湖越王路附近,下沙10号大街东东城仰附近的之江辅路段都曾多次作案。
如果你曾在上述地点遇到过此类交通事故的,请及时与景区公安分局张警官(13858079881)或杨警官(13867518238)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