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了名付了钱,现在竟然不能出游了……近日,多位市民向新闻热线反映,他们之前向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一个“福州新春旅游月”线路项目,现在旅行社突然通知说该项目取消了,出游计划“泡汤”。对此,多家涉事旅行社一致表示,这是因为福州方面的惠民奖励政策发生“变故”导致的。
该旅游项目到底有何吸引力?福州方面出台了什么样的惠民奖励政策?该政策后来又发生了怎样的“变故”?就此,记者展开调查。
多位市民反映:
定好的“福州游”
突然被通知退团
半个月前,市民张老伯听说市区一些旅行社推出两天“福州游”项目,每人费用只要99元,还包吃住。觉得很实惠,张老伯便拉上老伴在一家旅行社定了该项目,计划春节前出游。
谁知,数天前,旅行社突然通知他去退团,表示要退还已支付的团费。“我们跟旅行社都签了协议,交了钱的,怎么可以说退就退呢……”对于退团,张老伯表示想不通。
另有十几位市民来电反映的事情跟张老伯类似,也都是关于他们定了99元“福州游”项目后突然被通知退团一事。
李阿婆说,这次“福州游”,她拉上儿子、女儿两家人,而且还加上两户邻居,“孩子们都提前向单位请了假,现在说退团,我们的出游计划全打乱了。”
七家旅行社联合发布“退团声明”
2万余人“福州游”计划泡汤
定好的“福州游”为什么要退团?为此,记者向接受张老伯等人预定“福州游”的旅行社核实。这些旅行社证实了“福州游”退团一事。
记者调查得知,1月22日,我市有七家旅行社向行业内发出一份《关于“福州旅游产品”的退团联合声明》。这七家旅行社均为张老伯等人反映的“福州游”旅游项目的组织方。
据该《声明》显示,因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简称“福州市旅发委”)针对2018年赴福州春节旅游专项奖励政策的突然调整,致使原本用于补贴旅游团费的惠民政策奖励无法兑现,导致“福州游”退团一事。
七家旅行社在《声明》中称,他们经多方沟通,福州方面“仍无法改变政府的政策,因此无法按原计划执行”。
该七家旅行社中的多家旅行社称,温州此次报名该“福州游”项目有2万余人。也就是说,此次退团涉及2万余人的出游计划。
福州发两《通知》公布奖励政策
温州旅行社反复求证后推线路
该“福州游”项目有着怎样的惠民政策奖励,吸引了这么多人报名?
经记者调查,该项目惠民政策奖励,源于福州市旅发委1月8日印发给各旅行社的一份红头文件——《福州市旅发委关于组织做好2018年春节旅游专项政策前期统计工作的通知》。据该《通知》称,为做旺2018年春节旅游假期福州旅游市场,福州市旅发委拟制定“百城联动游福州”福州旅游专项奖励政策。
《通知》显示,该奖励政策为:2018年1月20日至3月10日(2月15日至2月21日即大年三十至正月初六除外)组织福州地区以外游客通过搭乘航班、旅游大巴、自驾游车队等其他方式在福州住宿一晚及以上,并游览该市1家A级景区或1家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单团游客人数达100(含)人至200(不含)人的国内所有旅行社予以100元/人奖励;单团游客人数达200(含)人至300(不含)人的国内所有旅行社予以200元/人奖励;单团游客人数达300(含)人以上的国内所有旅行社予以300元/人奖励。
我市一家旅游公司负责人称,他们就是冲着该奖励政策去的,有了这个奖励政策,他们才推出99元“福州汽车二日游”项目,“否则,99元连路费都不够”。
当时,也有一些旅行社对该奖励政策表示怀疑。“奖励力度太大了,我在旅游行业十几年,这是第一次碰到。收客300人,每人奖励300元。对稍有规模的旅行社来说,收300个客人太容易了……”一旅行社负责人这样说。
1月15日,福州市旅发委向旅行社又补发了一份红头文件——关于印发《2018福州新春旅游月专项奖励申报办法》的通知。《申报办法》再次明确了该奖励政策。
有了再次通知,我市一些旅行社又向福州当地的一些旅行社同行求证,得到的答复是:确实有这样的优惠政策。
经反复求证,温州的旅行社打消了顾虑,他们开始推出每人只需99元的“福州二日游”线路,接受市民报名。
温州旅游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证实,他们当时也专门向福州市旅发委确认过,的确有这样的惠民政策。
再发两《通知》修改“兑现标准”
每人日消费不低于200元
“谁知道,这个惠民奖励政策,没过几天就出现了变故,让我们焦头烂额……”我市多家旅行社如是说。
旅行社所说的“变故”,是指1月20日福州市旅发委印发给各旅行社的《关于做好2018福州新春旅游月专项奖励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该《紧急通知》称,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近期,福州市旅发委将联合各部门组成检查组现场执法,经查实为不合理低价游,将严肃处理相关旅行社,并列入旅游企业黑名单,在相关平台上公示。
然而,真正导致温州旅行团退团一事的是,1月23日福州市旅发委再次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2018福州新春旅游月专项奖励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该《通知》中记载了“福州游”惠民政策的申报奖励标准:申报奖励的旅行社提交材料应包括旅游团队在榕(福州简称)期间支出的住宿费用与购买景区门票费用,总金额每人每日不低于200元。
记者注意到,该《通知》还注明:本通知自发出之日起实施,《2018福州新春旅游月专项奖励申报办法》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这就是说,我们的游客在福州2天的消费至少要达到400元,这岂不是强制消费嘛……我们怎么跟游客讲啊,他们肯定不同意的。”多家旅行社说。
也有旅行社吐槽:“我旅游团都组好了,你又修改奖励标准,这究竟是吸引游客还是耍游客啊?”
退费赔违约金损失惨重
有旅行社为名声“硬着头皮”发团
福州市旅发委关于“2018福州新春旅游月”的惠民奖励政策标准出现变化,温州旅行社不得不作出“福州游”退团决定。而退团,让这些旅行社遭受不小的损失。
我市多家旅行社称,退团不但要退每位旅客所交的99元,而且还要赔付违约金。
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以下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5%;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
如果以10%赔付违约金计算,对已报名的2万余名游客,温州的旅行社至少要赔付20多万元。
“退款、赔偿都是小事,我们收了4000多名游客,现在退团,直接影响旅行社的形象,我们是靠名声做生意的……”我市一旅行公司负责人说。
另一家旅行社称,他们一开始知道“福州游”的奖励政策时,就推出线路,没几天就有上千人报名,目前已发团的旅游人数已达数百人,“奖励拿不到,已经发团的我们要垫进去的费用不少,再加上未发团的要退费赔偿,损失真不知道有多大……”
而且,退团的不只是温州本地的旅行社,他们在金华、台州等地的分支和门市部也要退团。一家旅行社称,在他们金华分公司报名的“福州游”游客也不少,“刚进入金华市场,如果退团肯定影响形象,我们只好硬着头皮发团,损失估计要几十万元。”
调查中,有多家旅行社说,有些游客还不愿意退团,已多次向主管部门投诉。
“福州游”惠民奖励政策为什么出现“变故”?福州旅游主管部门会有什么解释?温州旅游主管部门就此事将作何处理?“福州游”退团造成的损失,该由谁埋单?就此,温都360调查小组将继续予以追踪,敬请关注《锋火台》后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