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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商经营行为作出规范 嵊泗县发出首张“微商”营业执照
2019-01-11 09:21:10 来源: 嵊泗新闻网 记者 程星星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电商经营行为作出规范。1月8日下午,嵊泗县颁发了首张“微商”营业执照。

  

  在嵊泗县行政服务中心市监窗口,填写完相关材料、接受资质审查后,微商潘女士就从工作人员的手中拿到了她的电子商务营业执照,这也是嵊泗县颁发的首张“微商营业执照”。

  潘女士平时在朋友圈里销售护肤品,因为没有实体店,一直无法办理正式的营业执照。《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后,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在得知消息后,潘女士第一时间前来办证。“有了营业执照后,我们做微商也更有底气了,顾客对我们的产品也会更放心。”潘女士说。

  

  以前有关部门对微商的监管存在空白,因为缺少经营主体,消费者投诉维权也较难,有了该法律,今后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通过电商相关信息找到经营主体,购买电商产品也将更有保障。

  根据《电商法》,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也就是说,通过淘宝、天猫、拼多多等网络平台、微信朋友圈或者是直播代购等这些通过互联网平台从事商品销售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嵊泗县审招办市监窗口主任陈红军告诉记者,现在注册也方便了,不需要再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仅需提供《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就可办理登记注册。今天发出的营业执照中,注册地址在微店平台,与普通营业执照不同的是,在经营范围一栏,写有“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字样,这也是首次在工商登记办理中使用网络地址作为经营场所。

  据了解,嵊泗县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鞍列岛分局基层市场监管窗口也可办理此项业务。

标签: 营业执照;电子商务;嵊泗县;电商;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活动;经营者;朋友圈;办理
编辑: 郑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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