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罪”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舟山市解决执行难的举措和成效,并介绍了4个典型案例。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刘建伟表示,人民法院打击“拒执罪”的“拳头”只会越握越紧,“步伐”只会越走越稳。被执行人务必认清形势,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对抗执行必将受到刑罚制裁,付出更大的人身财产代价。
绞尽脑汁隐匿财产,拒不执行而获刑
2014年底,被告人刘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岱山法院判刑,并判赔偿受害人楚某医疗费、护理费10.2万元。案件判决后,刘某入监服刑却未履行赔偿义务。2015年10月,法院在强制执行中依法扣划刘某银行存款1万余元。之后,法院再未发现刘某名下财产。
“其实,刘某并非没有钱,而是绞尽脑汁把财物隐藏了。 ”办案法官发现,刘某自2016年5月出狱后住新房、开新车,只是他名下没有一点财产。今年4月2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住处进行搜查,当场查扣借款合同、借条40余张。相关材料显示,刘某夫妇通过“购买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款给人不署自己名字”等方式隐藏财物,其中2017年3月至今年4月出借的款项就达110万余元。
真相大白后,刘某妻子代其向法院缴纳了剩余全部民事赔偿执行款。今年8月7日,岱山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与他另犯的虚假诉讼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舟山市中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贝红雁介绍,2016年以前,因拒不执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舟山市比较少见。2016年3月以来,舟山市法院已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14件,共计17人。目前,其中5件案件已审结,5名“老赖”被判刑,剩余案件仍在侦查、起诉、审理中。
8191人已行为受限,“金箍”正越缩越紧
“拒执罪”是打击老赖最为严厉的举措,在构成要件上较为严格。“除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舟山市在破解执行难方面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刘建伟介绍,一方面,法院通过罚款、拘留,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依法打击老赖。另一方面,与发改委、公安、银行等部门合作,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在全社会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高压态势。根据今年8月出台的《舟山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2018行动方案》,参与对老赖信用惩戒的部门从以往的16家增加到了28家,限制范围和事项大幅增加,戴在老赖头上的“金箍”越缩越紧,失信成本正持续加大。
近日,市民王某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向银行申请贷款被拒。之前,他因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曾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银行的放贷要求比较严格,王某虽然后来主动还款并撤去了失信名单,但是联合惩戒系统是联网的,他的失信记录已经存在,所以银行否决了他的贷款申请。 ”刘建伟提醒,类似的情况已在舟山市多次出现,被执行人一定要引以为戒。
据统计,2016年3月至今年9月,舟山市法院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8191人,其中通过联合惩戒机制布控抓获老赖2108人,查控银行存款2.3亿元,实现网络司法拍卖47亿元,促使2098名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目前,舟山市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等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破解执行难工作推进相对较好。同时,距离最高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截止日期已不足半年,破解执行难任务依然艰巨。市中院负责人表示,舟山市两级法院将进一步畅通刑事追责启动程序,坚决从严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及其关联犯罪行为,为胜诉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夺取“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