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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 定海将对中小学班主任进行“年检”
2018-09-06 10:48:54 来源: 舟山日报 陈妤;俞赛红

  记者昨从定海区教育局获悉,今年秋季起,该局将首次对定海区中小学班主任根据等级考评进行专项奖励。

  据了解,这项考评将全面考核班主任一学年内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主要要求包括: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掌握学生思想品德、学习、心理、情感、生活等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组织、指导开展好班会、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主动与学生家长和学生所在社区、村(组)联系,积极形成家、校、社会教育合力等。

  定海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班主任考评,是为了切实加强全区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广大班主任工作积极性,有助于全面提升中小学班级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也是扶持基础教育的一项举措。

  据了解,班主任考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每人一学年发放奖励标准分别为5000元、3000元、1500元,考评不合格的不享受奖励。除了班风班纪、班级学业水平以外,考评还重视学生、家长的满意率,明确被评为优秀、良好、合格的班主任,学生、家长满意率分别均达90%及以上、均达80%及以上和均达70%及以上。

  班主任考评实行“一项否决制”。学年内出现以下任何一项情况的认定为不合格: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之一的;学生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因工作不力,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伤亡责任事故,班主任负有责任的;班级乱、学风差,家长意见大,学生、家长满意率低于60%的;经考核,未能履行班主任基本职责,多项工作任务没有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

  据介绍,考评等级实行比例控制,原则上优秀等级数不超过学校班主任总数的15%,良好等级数不超过学校班主任总数的25%。根据要求,班主任考评不搞“轮流坐庄”,也不得统筹和均分,各校考评结果在上报教育部门前还须在校内公示,以体现考评的公平、公正。

标签: 考评;班主任;定海区教育局;学生;奖励;中小学班主任;满意率;合格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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