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开展打击非法出租客运经营活动
时间持续4个月,重点针对车站、码头、景区、医院等场所
7月4日晚,由定海区运管、公安、交警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行动组,在市汽车客运中心(盐仓站)候车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辆本地牌照的黑色小轿车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经查证,该司机没有网约车运输证和网约车驾驶员证。按照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将对当事司机处以1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同时要求网约车平台注销其账号。
为切实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7月1日起至10月31日,定海区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非法从事汽车客运经营活动。重点针对车站、码头、景区、医院、学校、商业区等重点地段周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舟山市于2016年12月1日实施《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定海区道路运政稽查大队中队长林秋午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各类平台的网约车1500辆左右,其中平台、车辆和人员“三证”齐全的仅36辆。这些未取得营运资格的网约车没有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如果乘客在营运过程中出现伤亡等情况,将无法获得赔偿。因为非法从事营运,甚至驾驶员本人也可能被保险公司拒赔。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定海区设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执法组,不定期地开展执法行动。集中整治结束后,还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林秋午表示:“经过专项整治行动,将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动态长效监管水平,维护公平竞争、安全稳定的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安全、优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