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叶剑晖)每年的12月4日都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迎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提高群众法律意识,12月1日晚,县司法局联合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在司前民族广场举办了以“宪法在行动 法润温州”为主题的法治木偶戏进文化礼堂宣传活动。
晚上6点30分,活动现场人山人海,在轻快的鼓声和笛子声中,木偶拉琴《贵妃醉酒》拉开了整场活动的帷幕。普法宣传情景剧《踏踏实实》、防金融诈骗三句半、《婆家行》《真假美猴王》等10个节目精彩上演,演出期间穿插了木偶戏介绍。木偶剧团的老师们准确的唱词、熟练的操作技巧以及跌宕起伏的剧情使得整个表演惟妙惟肖。简单的舞台、活灵活现的道具、引人入胜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了在场群众的眼球,精彩的表演赢得了群众们的阵阵掌声和欢笑声。
此次活动是为迎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深入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以及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活动中志愿者向群众发放《宪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资料,并认真解读基本法律常识。
整场演出节目寓教于乐,将法治知识与木偶戏很好地融合在一起进行法治宣传,通过传统文化传递法治知识,即丰富了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让群众感受到传统文化的魅力,又为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国家宪法日: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