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高额度信用卡,并进行‘零首付购车’,方某只需支付部分手续费,但按揭贷款9个月后,所买车辆却被当作黑车卖到外地了,车主因此拒绝还贷。为此,为贷款担保的担保公司起诉车主,追偿垫付款……”日前瓯海法院在受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时,牵扯出套路贷问题。
10月17日上午,瓯海区人民法院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金融审判白皮书,通报金融商事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据该白皮书显示,近三年来,金融审判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出现了“套路贷”等新难点。
金融审判白皮书发布 多项并举促成效
据通报,2015年12月至2018年8月,瓯海法院共受理金融商事案件7713件,审结7449件,涉案标的达110.99亿元。相比上一个三年,受理的案件数增加了2277件,而涉案标的则减少了54.45亿元。在案件数量显著上升的同时,标的额明显减少,呈现出小额标的案件数量增多,大额标的案件数量减少的特点。
民间借贷纠纷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作为金融审判的两种主要类型,其占比达到了93.34%,其中金融借款纠纷占比57.63%,民间借贷纠纷占比35.71%。
瓯海法院副院长张晓凌在会上指出,三年来瓯海法院推出了多项金融审判工作经验和创新举措。2016年8月份,瓯海法院率先推行诉讼费保证金制度,金融机构一次性预缴一定金额的担保金后,无需在个案中再预缴案件诉讼费,极大简化了金融机构诉讼费缴退费等程序,提高法院和银行的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此外,还有推广保险公司保单担保方式、创新制作银行送达地址确认书、向金融机构发送司法建议、推进“银企合作”等多项举措,助力金融审判。
“套路贷”受关注 瓯海法院就如何防范支招
在这份《金融审判通报》中,“套路贷”这个新词也得到了诸多关注。除上述案例中介绍的“购车贷”,我们还常看到“校园贷”“应急贷”,这些都是套路贷的表现形式,那到底什么是套路贷,遇到套路贷又该怎么办?
张晓凌表示,套路贷是以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新型犯罪。简言之,借贷为虚,骗贷为实。套路贷的“套路”主要有“抛洒诱饵,寻找目标”、“签订合同,固定证据”、“制造逾期,认定违约”、“转单平账,垒高金额”、“软硬兼施、恶意讨债”等五大形式。
那么,公众在生活中如何规避“套路贷”,如果遭遇“套路贷”要如何维权呢?张晓凌表示,首先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微信平台、群发短信、中介介绍的贷款信息,如急需借款,要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若向小贷公司借款,务必要查清该公司的资质。同时,要严格审核借款合同信息,关注借款费用、逾期罚息、担保金、还款方式等详细内容,注意资料备份,加强证据意识。此外,张晓凌提醒,若已陷入了“套路贷”陷阱,务必及时报警,遭遇暴力催款更要第一时间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