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人任职期间,向全体村民做出如下承诺:不承建本村发包的工程项目,不搭股承建本村发包的工程项目……”近日,玉环大麦屿街道庆澜社区党支部书记郑廷银在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中向与会人员公开承诺,该社区35名“两委”班子和村监会成员在现场签订了《大麦屿街道村(社区)干部“五不”承诺书》。
会后不到半小时,承诺书就张贴在村务公开栏里。围观的村民们不住地点头称好。“把规矩定好了,对老百姓是好事,对村干部也是好事。”庆澜社区居监会主任陈青奎说,有了承诺书,老百姓对村干部做事更放心。
为深入实施“清廉村居”建设,探索加强村(社区)干部监管的有效办法,大麦屿街道制定了《大麦屿街道村(社区)干部“五不”承诺书》,将签订承诺书作为推进“清廉村居”的重要举措之一,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监会成员带头签订承诺书,并张贴在村社公开栏,时时警醒,接受群众监督。
“五不承诺”内容为:一是不承建本村(社区)发包的工程项目;二是不搭股承建本村(社区)发包的工程项目;三是不违规承包本村(社区)集体资源资产;四是不利用职权,为他人承建本村(社区)工程、承包本村(社区)资源资产提供便利;五是不收受本村(社区)工程项目承建人、资源资产承包人的“礼金、礼品、礼卡”。目前,大麦屿街道520多名村(社区)干部和村监会成员均签订了“五不”承诺书。
“以前,有些村(社区)干部确实存在变相承包本村的工程或者集体资源资产租赁,通过这次‘五不’承诺书的签订,任期承诺制已初步深入人心。用村民的话说,这样的承诺信得过,有了这些‘紧箍咒’,再管理起村干部来,腰板就硬多了,说话更有底气了。”大麦屿街道纪工委书记王建新说。
“在本人任职期间,向全体村民做出如下承诺:不承建本村发包的工程项目,不搭股承建本村发包的工程项目……”近日,玉环大麦屿街道庆澜社区党支部书记郑廷银在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中向与会人员公开承诺,该社区35名“两委”班子和村监会成员在现场签订了《大麦屿街道村(社区)干部“五不”承诺书》。
会后不到半小时,承诺书就张贴在村务公开栏里。围观的村民们不住地点头称好。“把规矩定好了,对老百姓是好事,对村干部也是好事。”庆澜社区居监会主任陈青奎说,有了承诺书,老百姓对村干部做事更放心。
为深入实施“清廉村居”建设,探索加强村(社区)干部监管的有效办法,大麦屿街道制定了《大麦屿街道村(社区)干部“五不”承诺书》,将签订承诺书作为推进“清廉村居”的重要举措之一,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监会成员带头签订承诺书,并张贴在村社公开栏,时时警醒,接受群众监督。
“五不承诺”内容为:一是不承建本村(社区)发包的工程项目;二是不搭股承建本村(社区)发包的工程项目;三是不违规承包本村(社区)集体资源资产;四是不利用职权,为他人承建本村(社区)工程、承包本村(社区)资源资产提供便利;五是不收受本村(社区)工程项目承建人、资源资产承包人的“礼金、礼品、礼卡”。目前,大麦屿街道520多名村(社区)干部和村监会成员均签订了“五不”承诺书。
“以前,有些村(社区)干部确实存在变相承包本村的工程或者集体资源资产租赁,通过这次‘五不’承诺书的签订,任期承诺制已初步深入人心。用村民的话说,这样的承诺信得过,有了这些‘紧箍咒’,再管理起村干部来,腰板就硬多了,说话更有底气了。”大麦屿街道纪工委书记王建新说。